保華建築恢復啟德供冷系統工程 高院:符債權人利益
【明報專訊】有79年歷史的老牌承建商保華建業集團(下稱保華建業)母公司前日被頒令清盤,同時多間集團子公司,包括保華建築有限公司(下稱保華建築)亦正面臨清盤程序。保華建築的臨時清盤人早前向高院申請恢復處理啟德發展區供冷系統工程,上月14日獲批,高院昨頒判辭解釋,容許保華建築繼續處理該工程,有利保護保華建築資產,符合債權人最佳利益。
高院法官夏利士昨頒布的判辭提及,保華建築是啟德發展區區域供冷系統工程的聯營總承建商,該工程涉及向啟德發展區的重要基建設施,包括啟德體育園提供冷水,估計可為保華建築帶來4350萬港元收益,但由於保華建築面臨財困,該工程於去年12月停止。
判辭提到,高院今年2月應保華建築申請,為該公司委任臨時清盤人,之後負責委聘保華建築承建涉案工程的機電工程署表示,若工程能在3月中恢復,署方願繼續讓保華建築處理,署方並願支付分判商費用和員工薪金合共約700萬港元,保華建築的臨時清盤人終提出是次申請。判辭分析,容許保華建築繼續處理涉案工程可產生現金流,解除公司債務,從而減少針對保華建築的申索。另外,法官夏利士昨亦批出「認可命令」申請,容許保華建築目前擔任聯營總承建商的機場自動停車場項目,由另一聯營總承建商其士(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繼續處理並完成。
【案件編號:HCCW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