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套丁案 原居民:賣地後方知丁權轉移
【明報專訊】有「村屋大王」之稱的王光榮與現任元朗區議員程振明涉嫌「套丁」發展私人屋苑,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一名新界原居民供稱,程振明的堂兄程錦光早年游說他合資買地,他一心以為土地留給兒子日後建屋,惟事後程錦光要將土地售予發展商,無奈下同意及取回本金,後來才發現土地及兒子丁權一併落入發展商手中。他在庭上嘆說兒子無法擁有丁屋,並因事件遷怒於他。
被告王光榮(72歲)及程振明(65歲)同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涉及串謀142名新界原居民一同詐騙地政總署,誘使署方批出興建丁屋牌照。控方昨傳召林月怡作供,其子林健偉為上述142人之一。林月怡生於1948年,在元朗水蕉新村長大,與次被告程振明及其堂兄程錦光是同村居民。林稱程錦光的父親程光球曾任村長。
稱本買地贈子 合資者賣出後取回本金
林月怡稱,程錦光為事件牽頭者,於1997年聲稱買入2萬至3萬方呎土地,詢問林要否合資買地。林稱打算買地留給兒子日後建屋,遂給程錦光10多萬元現金。至2010年,水蕉新村開始發展「曉門」項目,程錦光向林稱其土地「被曉門包圍」、「起鱈帠冇路行」,不如將土地售予發展商。林稱無奈下同意,程錦光交給他18萬元現金,比起買地本金多數萬元,雙方由始至終沒簽過任何收據或文件,「靠個信字」。
謂次被告曾聯絡子 與發展商簽文件
林續稱,2014年程錦光已去世,業務由次被告程振明接手。次被告聯絡林,稱就丁權事宜,需要林的兒子簽署文件。林稱不清楚二人後續的事,與兒子甚少交流,兒子亦不知自己原本有土地。事後林知悉兒子與發展商簽署文件,取得一些款項;林亦發現,原買入的土地連同兒子丁權一併轉移至發展商。林嘆道,其子「丁牌鷁o展商度」、「屋都冇,仲搞到一鑊泡」,令兒子遷怒於他,「得18萬畀我,冇理由連丁都賣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04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