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暴動案重審 被告稱搭車睡過站誤到現場
【明報專訊】5人涉參與2019年灣仔「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後遭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上訴,案件發還原審處理,其中兩人獲准重啟辯方案情,其中31歲被告昨在區域法院自辯時否認參與暴動,而是在前往與前公民黨成員李予信開會籌備區議會選舉途中遭警方圍捕。被控方問到是否支持政府及警方對抗黑暴,他答道:「視乎情G及執法手法。」
被告林顯誠(現年20歲)與陳樂燊(31歲)維持不認罪答辯,獲准重啟辯方案情。林前日自辯完畢;同案3名認罪被告則還押至6月25日判刑。
稱原與李予信開會傾區選
陳供稱,2019年10月6日乘巴士到北角與李予信開會,但因入睡錯過車站,遂在銅鑼灣下車;現場有大批民眾聚集,到軒尼詩道一帶時,他仿效其他人戴上手套及防毒面罩等裝備。他稱同年8月因接觸催淚煙不適,故帶裝備保護自己。陳說現場多人至幾乎「人踩人」,終被圍捕。
後任李議助 稱為推廣文藝
陳案發後成為李的議員助?理。陳在控方盤問下稱,他在大學時認識李予信,不算熱中政治,只為推廣文化藝術才做此工作。控方質疑他使用裝備之目的,他解釋「要諗辦法同佢(社會事件)共存」。陳作供完畢,案件押後至4月29日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DCCC 1017/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