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手記:同行是冤家 /文:尚東美
【明報專訊】從事服務業,最不應不把服務當回事,尤其是國家級場地,犯的是市民眾怒,丟的是國家顏面。
「有次跟友人去某省博物館想看一個展覽,當時下茷B,我們拿茠欓`傘,博物館門口沒有擺放不能帶傘的告示牌,就直接進去了」,朋友說起某次不愉快經歷。到展覽入口,職員說縮骨遮可以,但長柄傘不能帶進場,茈L們到博物館存放處暫存。
去到存放處,另一職員說沒有那麼長的儲物櫃放長柄傘,朋友問可怎辦,對方隨手一指牆角,示意放傘,不忘補上一句「但不保證不會被別人拿走」。朋友二人即時來氣,一來博物館沒說明不能帶傘進場,二來就算長柄傘放不進櫃,也可放在存放處,掛上號碼牌記認即可,三來縮骨遮可進場而長柄傘不能,說不通。
好巧不巧,其友人是政府機關人員,熟悉一整套投訴流程的他立即致電政府熱線,當展覽負責人接投訴過來了解時,友人如數家珍,列出相關管理條文,直斥展覽方及博物館做法沒依據,負責人只好連忙道歉,還立即在博物館門口加上提示語。
「可能他們不把參觀者訴求當一回事已是習慣,在我們之前隨時不知多少市民受過這種氣,只是他們沒想到遇上同行,結果碰大釘子」,朋友道,「所以說,同行是冤家」。
文:尚東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