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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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年限制性地契成建屋絆腳石  省府籲業主求助律師

[2025.01.14] 發表
因為地契限制性條文差點令交易告吹的房屋。(Google截屏圖) 

【明報專訊】本那比一獨立屋因一項數十年前定下的條文而幾乎無法成交,事件引起有類似情況的業主關注,當局建議他們就有關問題自行徵詢法律意見。

卑詩最高法院文件稱,涉事的物業位於克里斯代爾路(Chrisdale Ave.)3150號,原業主夫婦在該屋住了40年後決定將之出售,新買家想在地皮上興建多個住宅單位,而根據省府去年7月修訂的房屋法案和市政條例,允許獨立屋用地興建4個住宅單位。但該地契附帶的一項條文或限制性契約訂明法定建築計劃(SBS),令交易受阻。

該條文也適用於鄰近18個物業,它禁止在相關地皮上興建的住宅連一樓面積少於1400平方呎,除非得到建築商批准。

新買家表明若不廢除有關條文,就不會進行交易。不過法庭記錄表明,於1970年代興建該小區19個住宅物業的發展商De Courcy Developments大股東兼唯一董事戴爾(Douglas Day)願意澄清有關條文的原意。

戴爾在去年10月提交的一份宣誓書中證明,De Courcy原本持有該19幅地皮,但已將空地悉數出售。

戴爾在宣誓書中說,「在1970年代初,聯邦政府推出了協助置業計劃(AHOP),旨在鼓勵興建大量價格適中的住宅單位。據我知道,由於AHOP,低陸平原湧現很多倉促興建的細小牧場式住宅。」

戴爾稱,其已在所有物業的地契註明一項條文,阻止在該等地皮上興建類似房屋,因為此舉會「令社區的感知品質下降,從而降低未出售房屋的價值和售價」。

他表明「希望買家興建大屋」,這就是限制性契約定明最低建築面積的原因。

在向其他業主送達有關文件且沒有收到任何反對意見後,卑詩最高法院於去年10月29日裁定,克里斯代爾大道3150號的地契上有關條文被取消,田土廳於同年11月15日完成有關工作,涉事物業可以放售。

事件引起其他業主關注,有法律專家指出,一些限制性契約可追溯至1950年代和1960年代,當時建築商和開發商紛紛在距離市中心較遠的地方興建住宅小區。

卑詩省政府曾經表明,新法案不會推翻地契附帶的限制性契約。

有地產和法律專家認為,省府可能有權引入某種法律機制推翻跟新分區附例不一致的限制性契約,但這涉及政治意願。

卑詩田土廳早前稱,若不審查每一份獨立地契,就不可能確定哪些地契限制土地用途的條文跟省府立法意圖背道而馳,此舉讓外界意識到問題的複雜性。

省房屋廳上周發表聲明強調,地契上的契約以往用於多種目的,包括限制密度,省府目前敦促有類似情況的業主因應各自的選項尋求法律意見。

聲明稱,房屋廳會繼續監察省內小型多單位住宅的落實情況,並評估任何窒礙興建更多房屋的現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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