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郵向罷工員工發遣散令 勞資劍拔弩張 影響郵政恢復
指資方施恐嚇手段 工會準備採應對措施
【明報專訊】加拿大郵務公司員工的罷工,未看到解決[象之餘,更轉向劍拔弩張的緊張氣氛,郵務公司證實,已向罷工郵務員發出臨時遣散令。代表工人的工會指稱資方將5.5萬份《就業紀錄》(ROE)寄給加拿大服務部,由於工人在罷工,臨時遣散令發出了多少和發給什麼人,目前還不知道。
工會談判代表蓋朗特(Jim Gallant)表示,加拿大郵務公司在本周初開始向加拿大服務部發送大量的《就業紀錄》。
他表示:「這是我在36年的職業生涯中第一次見到這種情況。我從未見過他們發放這些紀錄。」這些《就業紀錄》是在員工停止工作時發出的,用以證明「收入中斷」。
據加拿大政府資料顯示,當員工收入中斷,僱主便要在指定期限內給當局及員工發出該ROE。收入中斷可指僱員連續7天無工開,或者薪金低於正常每周收入的60%,而未能就業的原因可包括患病、受傷、隔離、懷孕放產假或照顧新生或新收養嬰兒等。
蓋朗特稱,大約有5.5萬份《就業紀錄》被發送給加拿大服務部,但因目前沒有郵件投遞,個別員工還沒有收到這份紀錄。他無法確認裁員人數,但表示該數目有接近幾百人,當中包括全職和兼職員工。
蓋朗特說:「目前大家非常焦慮。現在罷工中,沒法賺錢,突然間僱主送給你一份這樣的文件,看起來是僱用關係已結束。」他指,超過5.5萬員工的罷工行動已接近兩周,資方就開始遣散參與罷工員工,另一角度看似是一種「恐嚇手段」,工會準備採取應對措施。
加拿大郵務公司曾於11月初發出「關廠」(Lock Down)通知,但當時指其意不是要拒絕工人上班,而是讓公司可在運作上作出改變來回應工人罷工造成的影響。郵務公司發言人Lisa Liu向傳媒證實遣散(lay off)一事,但指那是臨時性。她指,公司通知部分員工其集體合約已不再有效,其僱用條件現已改變,而那是根據《加拿大勞工法》有關僱主關廠通知書的相關規定而行。
臨時遣散令的意思是指未來一段時間內員工被遣散,在該段時間堙A員工可以去申請失業保險(EI)。過了該段時間,如果公司重新聘用員工,工人照常上班,年資繼續累積,如不再聘用,就計算遣散費和正式解僱。疫情期間,很多公司都有這個做法。
而罷工行動堙A法例亦規定,如果罷工的工人經過半年罷工後,仍未重回工作崗位,就會被視為自動辭職,這就會連遣散費也沒有。
僱傭法律師赫德遜(Deborah Hudson)表示,郵務公司的臨時遣散行為是前所未有的舉措,可能會招致工會的法律反擊。她說,《加拿大勞工法》保障參與罷工的工人不會被解僱。當臨時遣散持續下去,將可導致工會採取法律行動,例如對遣散或不公平行為作出投訴。
她續指,加拿大郵務公司必須證明解僱工人的其他理由。
約克大學勞工及僱用法例教授多里(David Doorey)表示,表面看來,郵務公司似違反勞工法例,當工會挑戰是次遣散,資方需提供強有力證據去說服勞工局,證明遣散是與工人罷工無關。
工會尚未宣布下一步行動,但這一發展可能進一步加劇勞資雙方的緊張局面,並影響郵政服務的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