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案家長涉代收賄款 提高索價 私吞20萬
【明報專訊】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時任行政主任涉向多名替子女申請入學的家長收賄,同遭廉署起訴。前者早前認罪,其餘14人否認共13項控罪,案件昨日在區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稱,有被告支付10萬元並獲行政主任協助,其後向其他家長宣傳,謊稱賄款金額為30萬元,再中飽私囊餘下20萬。此外,有學童原先在候補名單排第213位,其家長付款後即獲取錄。
該校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早前承認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共9罪,將於審訊中作供。不認罪被告為13名家長,即黃薏娗(前稱黃詠雯)、劉映均(前稱劉慧德)、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蔡慧妍、李俊朗、黃美雪、麥偉琪及朱霜瞴A以及不涉本案的家長的生意伙伴蕭裕邦。眾被告面對一至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江另被控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英基的取錄政策將申請人分為5類,依次優先取錄員工子女、學生兄弟姊妹、債券計劃獲提名人、舊生子女及可受惠於英語作教學語言的其他申請人。涉案學童均被撥入「其他」類別。有學童通過面試,但因當時幼稚園沒有學位空缺而被列入候補名單。
開案陳辭稱,被告黃美雪2018年9月請求林協助,林索取2萬元現金為其女安排幼兒班學位,其後每當有被告找林幫忙,林都會索取賄款。林曾答應劉映均、林泯希及張珈銘在面試紀錄表格優先權一欄上由「其他」改為「舊生」。劉向另一名家長馬賢文稱可幫忙「走後門」,但為保護林的身分,由其傳話。劉又謊稱有另外兩名家長各付10萬元爭位,馬最終答應付30萬,其中林獲10萬元,劉獲餘下20萬元。江靜雯亦有協調蔡慧妍和林珍妮,並鼓勵林主動要求蔡付款。
英基接匿名投訴揭發
有涉案童打尖212人
眾被告分別於港鐵站、公共女廁內、幼稚園入口等不同地點交收賄款,部分人另附上名表等,當時有1至212名申請人的取錄次序先於涉案學童。2021年1月,英基接獲匿名來電投訴,英基審計人員發現部分被告子女被取錄時,其他在輪候名單較優先的申請人未被取錄。廉署其後調查並拘捕眾人,林與劉映均的通訊紀錄顯示,林稱曾幫劉的兒子「插隊」。
【案件編號:DCCC 703/22、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