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維港無牌「放無人機」 內地工程師認罪
【明報專訊】今年七一早上警方在灣仔海濱巡邏期間,發現有小型無人機在上空飛行,其後發現由一名內地男子操作。他被起訴4項「未有遵從操作小型無人機進行飛行的基本規定」罪,昨被帶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承認所有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16日判刑,其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下令他還押候判。
被告吳永健(32歲,報稱工程師),控罪書指他居於深圳,持護照來港。案情顯示,今年7月1日早上近9時,有警員在灣仔渡輪碼頭外發現一架小型無人機在上空飛行,其後發現被告在附近手持遙控器,指示他降落無人機後拘捕他。警方調查發現被告並非註冊的遙控駕駛員,以及從涉案小型無人機的拍攝錄像可見,它曾在維港限制飛行區內飛行逾12分鐘。
被告警誡下承認他不是註冊遙控駕駛員,涉案小型無人機沒有取得註冊,他在限制飛行區內操作小型無人機,以及在飛行途中沒有將小型無人機保持在視線內。
【案件編號:ESCC 17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