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拍檔誹謗敗訴 海天堂上訴駁回
【明報專訊】龜苓膏品牌海天堂於2013年被指出售發霉龜苓膏,數間傳媒報道其員工}洗發霉龜苓膏。海天堂控告前生意伙伴蔡國強誹謗索償約1.3億元敗訴,早前上訴指原審法官犯錯。上訴庭昨頒下判辭,認為上訴方理據無一成立,駁回上訴,海天堂須付訟費。
上訴人為海天堂有限公司,被告為蔡國強。蔡國強曾任海天堂工廠的總經理,2013年退出海天堂和在內地開設「位元堂」的龜苓膏店舖,另起爐灶。同年海天堂售賣發霉龜苓膏事件被多間本地報紙報道。海天堂入稟指控蔡國強誹謗、惡意失實中傷及串謀損害品牌,高院2021年裁定海天堂敗訴。
官指理據無一成立
就海天堂提出上訴,上訴庭判辭稱,上訴方認為原審高院法官犯錯,包括錯誤信納海天堂前區域經理林麗冰的供辭,即公司准許員工將輕微發霉的龜苓膏}洗乾淨後售賣,以及錯誤地拒納海天堂有規定員工須丟棄發霉龜苓膏。
上訴庭指出,原審法官有權依賴該前經理的供辭,因內地海天堂與上訴方在香港的公司運作大致相同,所售龜苓膏源於同一工廠;原審法官考慮廣泛證據才拒納海天堂說法,包括海天堂容許非冰藏貨車運送龜苓膏,將成本置於食物安全之上,以及海天堂員工被問如何處置發霉龜苓膏時,作供態度迴避及含糊不清等。綜合所有因素,上訴庭認為上訴方理據無一成立。
【案件編號:CACV4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