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律師行賄不起訴釘牌半年惹議
【明報專訊】陝西律師劉濤向原最高法院審判監督庭王姓審判員妻子行賄30萬元人民幣,但西安市司法局僅給予劉濤停止執業六個月的行政處罰。事件昨引發熱烈討論,西安市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員稱,該局在處理此事,目前沒有答覆。
據「封面新聞」報道,本月13日,西安市司法局網站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劉濤在代理一宗案件時,曾向最高法一名王姓法官的妻子行賄30萬元。不過,由於劉濤主動配合監察機關調查取證,行賄金額較小,同時在追訴前能主動交代行賄問題,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經集體研究,對劉濤的行賄問題,不移送檢察機關。
此事在網絡引發爭議。有網民提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行賄是違法行為,可能構成行賄罪,但情節需具體考量,而給予律師停止執業半年則算是輕罰;也有部分網民提出,律師本應維護公正,劉濤律師的行為觸碰了公平正義的底線,應該重罰。
對於此事,一名執業律師表示,西安司法局的處罰是依據了內地《律師法》的相關規定,屬於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