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訛稱移居內地提積金 廉署控中介客戶5人
【明報專訊】廉署昨落案起訴一名任職保險代理的強積金中介人及其4名客戶,涉嫌干犯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其中涉案的強積金中介人,涉嫌收取每名客戶數千至數萬元,協助客戶訛稱移居內地或非洲,提早提取共約460萬元強積金。各人已獲准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中介收取每人數千至數萬元報酬
涉案強積金額約460萬
34歲黃錦輝案發時是富衛保險代理暨強積金中介人,被控7罪,包括4項串謀詐騙及3項使用虛假文書。至於涉案的4名強積金計劃成員分別是50歲麥國沛、51歲顏漢偉、42歲何遠文及49歲李芷君。麥及黃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除麥之外,另外4人均同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
根據協議,富衛的保險代理會協助推銷永明信託的強積金計劃。案情指,黃錦輝涉於2021年7月至去年8月期間,協助多名客戶於永明信託設強積金戶口,並將他們的強積金轉至永明信託。
廉署接投訴調查揭發
廉署接獲投訴,指有強積金中介人涉嫌收賄,協助多名強積金成員作虛假陳述,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經調查發現,黃分別涉與麥國沛等客戶一同串謀詐騙永明信託,在申請中不誠實向永明信託訛稱永久離港,分別移居內地或非洲,並提交失實證明文件,導致永明信託批准申請,但上述客戶從未有意圖移居內地或非洲。
在顏漢偉、何遠文及李芷君的申請中,黃錦輝分別涉與3人使用3份虛假法定聲明書,意圖誘使永明信託接受為真文書。廉署表示,該法定聲明書看來是在一名本港律師面前簽署,但調查顯示,該律師從未為相關人等監理任何聲明書。
翻查資料,由於特區政府不承認BNO護照,令部分移英港人無法提取強積金。廉署去年10月稱搗破一個貪污犯罪集團並拘捕20人,涉訛稱移居內地,使用虛假證明文件及法定聲明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