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鍵詞:海外利益安全 Overseas Interests Security
【明報專訊】海外利益安全包括保護海外中國公民、機構、企業安全和正當權益,也包括保護國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脅和侵害。
出兵維和逾30年
1990年中國首次派員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2023年10月稱,30多年來中國軍隊累計派出逾5萬人次,赴20多個國家及地區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包括監督停火、安全護衛及緊急救援等。
2023年9月,聯合國駐南蘇丹特派團向700名中國第九批赴南蘇丹維和步兵營官兵授予聯合國「和平榮譽勳章」,以表揚他們在執行維和任務期間的表現和為南蘇丹和平事業的貢獻。中國第九批赴南蘇丹維和步兵營自2022年12月部署至任務區,至少完成160多次巡邏、武裝護衛等授權任務,累計出動兵力逾5000人次,並參與人道援助和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等活動。
《對外關係法》
2023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同年7月1日起實施,是中國首部集中闡述對外大政方針、原則立場和制度體系的基礎法律。
《對外關係法》共有6章45條,其中第33條第1款規定,對於「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危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中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和限制措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交部長王毅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指出,《對外關係法》針對外國對中國的干涉、制裁、破壞等行徑,明確反制、限制性法律規定,有利於發揮防範、警示和震懾作用,為中國依法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正當權利提供法律依據。
《反間諜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4月通過修訂,同年7月1日實施《反間諜法》。該法訂明「間諜行為」除了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等典型間諜行為,還包括參加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據《反間諜法》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反間諜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反間諜工作秘密,違者將受到相應追究及刑罰。
國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眾號2024年4月14日推出專題片《創新引領.國安礪劍》上集,總結10宗重大間諜案件,包含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及加國商人斯帕弗、曾在捷克任教的台籍學者鄭宇欽、在美中國僑團領袖梁成運及中國諮詢行業龍頭企業凱盛融英的案件等。
專題片提及梁成運通過餐敘、拜節、組織僑團活動等方式,貼靠中國駐美機構和人員,刺探情報,監視在美華人華僑。2021年4月國家安全機構將其拘捕歸案,2023年5月梁成運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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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學公民 第08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