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上訴後判罰更重 申覆核推翻紀律聆訊
【明報專訊】男高級警員在紀律聆訊中被裁定「行為有損公務員聲譽」,原被判罰強制退休但可獲退休福利,他上訴後改判革職且不享有相關福利。該警員前日(30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聆訊並非公平審訊,且新判罰是由於他上訴,決定不合理和隨意,要求推翻。
原強制退休
改判革職褫奪福利
申請人為Chan Kin Man,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蕭澤頤。
申請文件顯示,申請人為前高級警員,在紀律聆訊中被裁定一項「行為有損公務員聲譽」成立,被警隊紀律主任嚴厲懲戒,勒令退休但可享有全數退休福利。
陳其後提出上訴,警務處副處長(管理)認為原先判罰過輕,改判陳革職並褫奪退休福利。
申請方指紀律聆訊對他不公平,關鍵證人拒絕出席,陳未能盤問證人、指出案情和抗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公平審訊的權利。申請方認為控方應向法庭申請傳票確保證人出席聆訊,否則終止聆訊。
申請方續稱,改判的懲罰不合理和隨意,若非陳就定罪和判罰上訴便可保留福利,他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形容新判罰對陳和其家人而言猶如「重擊」,無疑是最嚴厲的一種。
【案件編號:HCAL 21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