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9公斤控方文件 二胡翁斥「無休止」
【明報專訊】六旬翁前年及去年涉於大圍、旺角及中環街頭多次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控共7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罪名。沒有委聘律師的被告早前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被告陳辭稱,日前收到控方第三本控訴文件,3本文件合共重18斤(9公斤)。裁判官陳慧敏稱「18斤陳辭(她)需要時間考慮」,押後案件至10月24日裁決。
官稱需時考慮 押後至10月裁決
控方早前提交補充陳辭,裁判官詢問被告李解新(69歲)是否收妥相關文件;被告回應稱,上周二收到控方第三本控訴文件,3本文件合共重18斤,加上內容「萬變不離其宗」,故「沒有辦法看」。另外,被告反對裁判官押後案件,投訴控方「佢唔將我搞死達唔到目的」,稱控方4年來就「同樣案件、同樣事實」對其造成折磨,「今日到髐ㄞ鄔茖麊牯A」。
被告自言精神崩潰
被告又於庭上宣讀他的「反訴書」,表示「已經到了精神崩潰和身體被摧殘的地步」,認為控方在一個「簡易程序」的案件使用了「對恐怖分子拉登的精力」,並動用所有「『港力』資源」。他又說,由屯門裁判法院到沙田裁判法院間「無休止的控訴」,已「記不清多少次開庭」,「天天在恐怖之中,無法正常生活和休息睡眠」,決定就控方行徑向法院控訴,索賠損失共100萬元。
【案件編號:KCS 38409/2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