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伙對手合謀標價 展次輪訴訟 競委會:嚴重反競爭 安樂稱調查結束責任完成
【明報專訊】前律政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旗下安樂工程集團涉嫌圍標,去年6月中被競委會入稟起訴後,競委會昨日就案件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展開第二輪訴訟,指安樂機電涉與另一名競爭對手互相提供「掩護式標書」,違反《競爭條例》。競委會披露,安樂機電承認合謀,協議罰款1.5億元;兩輪訴訟涉及本地空調工程總額逾30億元。
安樂工程昨日主動發表公告,稱競委會就兩輪訴訟已結束調查,對於安樂工程和安樂機電的空調工程,沒有未完成的調查。公告表示,安樂工程在第二輪訴訟中不被列為答辯人,而根據於去年11月與競委會簽訂的協議,安樂機電於兩輪訴訟下的潛在責任均已獲處理及解決。
今輪安樂工程非答辯人
本報就安樂工程在第二輪訴訟中不被列為答辯人向競委會查詢,競委會回覆稱,去年11月已表示考慮到安樂工程及安樂機電主動與競委會接觸,以處理執法行動,並承諾履行合作協議中所有規定,競委會將行使酌情權,即直至安樂工程及安樂機電完全履行合作協議下的規定,才會向審裁處申請終止涉及安樂工程在首輪訴訟的法律程序;而根據有關合作協議,安樂工程沒有在第二輪訴訟中被列為答辯人。
昨日入稟狀的申請人為競爭事務委員會,5名答辯人為江森自控香港有限公司、約克國際(北亞)有限公司及Johnson Controls International plc(合稱「Johnson Controls」)、Johnson Controls前助理服務經理李銳明,以及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而江森自控及約克國際為姊妹公司,母公司為Johnson Controls International plc。
涉勾結 競爭對手前經理被控
競委會指Johnson Controls及安樂機電兩間互為競爭對手的空調工程供應商,在2015年12月至2018年6月,在回應顧客的報價或招標邀請時,互相要求和同意提供「掩護式標書」(俗稱「豬仔標」,即提供一個比對方更高的報價,令對方取得工程合約)、分享意向投標價,或為對方草擬投標。
入稟狀列出涉案共54份工程標書,其中11份由安樂機電投得,27份由Johnson Controls投得。案情指李銳明與安樂機電的資深工程師,作出多次勾結行為,其中一次於2017年3月,李向對方傳送一封主旨為「Q」的電郵,內容提供空調工程標書的細節,並指示對方報價。其後李再WhatsApp要求對方提供其報價的副本,在獲得肯定的答覆後,李回覆非常感謝,並附上「親吻」的表情符號。最終安樂機電報價較Johnson Controls更高,Johnson Controls投得合約。競委會認為有關行為屬嚴重反競爭行為,違反《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要求競爭事務審裁處宣布Johnson Controls及李銳明違反條例,提出向他們罰款、收取訟費及調查費用等。
【案件編號:CTEA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