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修法處罰民眾宣誓效忠大陸 台法務部否認
【明報專訊】近日有台媒報道指,台法務部擬修法,針對台灣人向大陸宣誓效忠研擬處罰規定。台法務部周一(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該部門召集相關機關研商就現役軍人向大陸宣誓效忠行為的處罰規定法律適用問題,並無媒體報道擬針對民眾研擬處罰一事。
台法務部指,早前揭發現役陸軍上校向德恩簽署效忠大陸誓約書,且按月收取3萬元新台幣賄賂。經檢察官依法起訴後,監察院函請法務部說明現役軍人涉及簽署願效忠大陸誓約書,依現行法是否有處罰規定;若無規範,就現役軍人涉及簽署願效忠大陸誓約書的行為,如欲科以刑責則應如何予以規範,就此加以研議。
法務部表示,今年2月邀集相關機關研商,會上僅針對現役軍人向大陸宣誓的行為討論,與會多數機關代表表示應於安全法或陸海空軍刑法增訂規範,因陸海空軍刑法並非法務部主管,如國防部認為有修法必要,將協助提供法制建議。法務部強調,並未研擬將簽立效忠大陸誓約書的處罰,擴至一般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