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修訂航空旅客保護條例 航班延誤取消 乘客自動獲賠
料9月30日生效 違例者罰款增10倍
【明報專訊】聯邦交通部長艾誠致(Omar Alghabra)昨(24日)宣布,聯邦政府正在修訂航空旅客保護條例,令航空公司航班延誤或取消的情況下,要承擔更多的責任。現時航空公司在向乘客賠償方面常利用漏洞規避。新條例預期在9月30日生效。
修訂航空旅客保護條例的一些重大變化包括:在航班延誤或取消的絕大多數情況下,乘客可自動獲得賠償,只有少數情況獲豁免。
他說:「現在,航班延誤和取消時若與安全問題無關,航空公司始需向乘客提供賠償。在新例生效後,包括:在航空公司控制的範圍內發生;在航空公司控制範圍內但出於安全需要、及在航空公司控制範圍以外,而出現的班機延誤和取消,每個乘客都有資格獲得賠償,除非是在豁免清單的範圍內。而豁免清單將由加拿大運輸局(CTA)在徵詢了業界和公眾意見後制訂。
此外,乘客不再需要證明自己有資格獲得賠償,反之是航空公司要證明不能提供賠償的原因。艾誠致還指出,新的變化還包括諸如當航班因暴風雪被取消或延誤時,航空公司要向乘客支付食物的費用。
另外,新例還要求航空公司建立內部程序,在30天內要處理航空旅客的投訴個案,並允許加拿大運輸局向航空公司收取處理投訴的開支,以迫使航空公司承擔更多的責任,盡快直接處理乘客的投訴。
針對那些向加拿大運輸局提交的投訴個案,艾誠致承諾說,計劃會取消現時的裁決程序,採用更加簡化的框架。
聯邦政府已在上周四(20日)向國會提交了航空旅客保護條例修正案,新條例預期將在9月30日正式生效,其中還包括將違例者的罰款增加10倍,從2.5萬元大幅提高至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