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籍保姆患癌遭解僱 前僱主被判需賠償4.5萬
【明報專訊】一名來自菲律賓的臨時外勞保姆,向卑詩人權審裁處(BC Human Rights Tribunal)申訴,指自己在被診斷患癌後遭僱主辭退,審裁處現判其前僱主需賠償她逾4.5萬元。
據審裁處上周公布的裁決指,上述該名保姆貝永泔(Marites Bayongan)因殘障而遭受歧視,並下令其前僱主夫婦新村(Yoshiko & Yoshiki Shimmura,譯音)給她賠償45,780元,以補償薪酬損失、開支及對其尊嚴等傷害。
案情提到,當貝永泔來加拿大當臨時外勞前,本是一名需要照顧5名孩子的家庭主婦,但當丈夫離世後,一家人失去經濟支柱,而加拿大臨時外勞計劃讓她來到本國工作,當上負責照顧新村夫婦3名孩子的保姆。她自2018年開始為新村家庭工作,直至她被診斷患上第四期非霍奇金淋巴瘤(Non-Hodgins Lymphoma)。
裁決提到,新村雖然有支持和同情貝永泔,但解僱她卻有違本省的人權法,儘管新村歧視行為並不是極嚴重,但給作為一名患癌的臨時外勞貝永泔造成重大的困難。內容指在貝永泔生病之前,雙方一直保持良好關係,而貝永泔也形容過新村夫婦是好人和信任他們,而新村又形容貝永泔是一個很友善的人和很好的保姆。
貝永泔自2020年11月開始放病假接受治療,在化療期間則申領就業保險金,到2021年4月,新村指貝永泔的病狀以致她不能再繼續為他們打工,而在律師的意見下新村不能給她的僱傭許可證續期。
裁決指,不續期的決定代表貝永泔被立刻「炒魷」,不能在加拿大工作,也不合資格受保於卑詩醫保(MSP)。
審裁員普林斯(Amber Prince)於裁決中寫道:「當貝永泔在與癌症作鬥爭之時,她失業、失去加拿大(臨時外勞)身分和醫療福利,她無法專注在康復上,也無法重新賺取收入來養家,不得不花時間和精力去尋找新僱主、嘗試恢復她的工作許可證,並因獲得重要的醫療護理而負債累累。」
貝永泔2021年5月的醫療紀錄顯示她康復和可恢復工作,同年12月她找到另一份工作,再次取得工簽。審裁處判新村需為貝永泔該段合法打工但不能工作的32周賠償薪金約1.9萬多元,另賠償尊嚴受損2.5萬元。另外逾1400元是賠償她重新領工簽費用和沒有醫保下的醫藥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