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不當使用冰袋後母死 華女三度追究最終被駁回
疑低溫切斷血液循環 小腿缺血要截肢
【明報專訊】華人市民高女士的母親在一家護理機構中居住,該機構的一名護士有一次給老人家敷冰袋,結果使用不當且時間過長,之後老人因腿腳的肌體壞死而不幸離世。高女士認定母的死與冰袋的不當使用有關,對此事一直窮追不捨,在兩度向專業機構追究被駁回後,再告上安省高等法院,最終還是被駁回。
事情的起因是高女士年邁的母親羅女士,因老年癡呆和血管退化等疾病,住進一家護理機構。該院一位名叫奧達諾(Audano)的護士,有一次在看護老人的過程中,在老人的腹股溝處敷了冰袋用於消腫。
不久羅女士病情惡化,腳和小腿缺血被送往Credit Valley醫院搶救。
主治醫生告訴高女士,唯一的治療方法就是截肢,而且還不一定能成功,死亡危險極大,而且很可能會延長老人的痛苦。
高女士猶豫再三之後決定不要母親截肢,她也得到了主治醫生的支持。幾天後,高母羅女士從醫院返回護理機構,不久便辭世。
高女士認為,奧達諾護士使用冰袋不當,不但包得太緊,而且時間太長。其次冰袋使用不當,低溫切斷了她母親腳和腿的血液循環,導致肌體壞死,最終導致她母親死亡。
之前﹐高女士請求護士學會的「調查、投訴和報告委員會」(ICRC),對奧達諾護士進行調查和處罰。
護士學會的調查委員會認定,奧達諾護士當時確實沒有遵守冰袋的正確使用方法,尤其是冰袋的放置時間過長。
但是,冰袋使用不當,不會導致或促成羅女士的死亡,因此調查委員會不對該護士進行紀律處分。
高女士又向「衛生職業上訴和審查委員會」(Health Professions Appeal and Review Board,HPARB)申訴,結果又被審查委員會駁回。她仍不肯放棄,向安省高等法院申訴,要求對審查委員會的決定進行司法覆核。安省高院認為,高女士認定長時間使用冰袋導致其母親死亡的觀點,缺乏臨H紀錄或專家意見證據支持。
事實上,這一觀點與臨H證據背道而馳。主治醫生將羅女士的病情惡化歸因於老年血管退化導致的併發症,這在調查委員會及審查委員會向法庭提交的任何證據中,都是無可辯駁的。
腹股溝敷冰袋壞死在腿足
法官認為兩者沒必然聯繫
法官認為,就算法庭接受一些證據,證明冰袋使用不當會導致冰袋使用區域凍傷,進而可能導致該區域的人體組織死亡。但在此案中,冰袋敷在羅女士的腹股溝處,壞死的卻不是在腹股溝區域,而是在小腿和足部,所以兩者之間沒有必然聯繫。
此外,也沒有臨H或專家證據表明,在腹股溝區域(應用該冰袋的地方)緊緊地敷上冰袋,能導致小腿的血液循環被切斷。
主治醫生波爾(Boll)在其臨H筆記中指出,羅女士的整體情況很嚴重,而且鑑於她的晚期癡呆症和多種綜合症,她的缺血性足部無法進行手術。預計她的缺血肢體會惡化,應採取姑息治療方法,重點是讓患者保持舒適。
有鑑於此,審查委員會維持調查委員會決定的判定是合理的,安省高等法院沒有依據可以介入,因此高女士的申請被駁回,還要支付1.2萬元的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