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接者倒斃案 法醫證死於新冠 稱冠心病加劇死亡風險
【明報專訊】患長期病六旬婦兩年多前被列為密切接觸者及獨留家中,3天後被發現倒斃。死因庭昨繼續聆訊,法醫分析死者死因,表示事主直接死於新冠病毒,而事主患有冠心病,會加劇其他疾病致命風險,令病患未能克服有存活機會的疾病。
事主呂淑嫻終年62歲,生前任職護理員。2020年12月9日,事主同居女兒趙海鈴因確診感染新冠病毒,即日前往亞洲國際博覽館隔離,死者獨自居家,等候通知入檢疫中心。12月11日,事主女兒與死者失聯。翌日消防破門入屋,發現死者。
衛生署法醫潘偉明(圖)供稱,解剖發現事主肺部、鼻咽、肺組織內找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組織出現瀰漫性氣泡損傷,屬於新冠肺炎徵狀。死者體內有麻黃素、撲熱息痛及可待因等藥物,潘相信死者當時自行服藥以治療上呼吸道感染。
潘表示,事主身高165厘米,體重90公斤,屬於超重。另死者因患有冠心病及糖尿病而引致心室肥大,患高血壓亦增加心臟負荷。事主另有兩條血管各有七成及五成阻塞,屬於顯著問題。雖然血管阻塞要超過七成半才有致命風險,但感染其他疾病會加快病患死亡。
料11日凌晨亡 未知何時過身
潘續稱,推論事主於11日凌晨之後死亡。衛生署代表律師詢問,10日晚事主情况急轉直下,是否睡眠時心臟停頓?潘表示,無法回答事主於11日何時過身,並向衛生署代表稱「人死當然會心臟停頓」。研究重點在於為何事主會心臟停頓,而根據他對事主的分析,最有可能足以致命因素是感染新冠病毒。聆訊押後下周一(6日)再續。
【案件編號:CCDI 367/21】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