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認毁天后站 求情稱無武裝 官質疑攜長傘「用佢就係武器」
【明報專訊】2020年七一遊行遭警方反對,大批市民仍在港島一帶集結,其中兩名19歲男生涉在天后站破壞港鐵設施,及在路上試圖燃燒紙箱,被控企圖縱火等共7罪,其中首被告翌年涉販毒被捕及還押。首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企圖刑事損壞、刑事損壞、企圖縱火、販毒共4罪,另1項企圖刑事損壞罪存檔法庭。案件押後2月10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
認4罪下月判刑 另被告5.22審
被告張世康(現年19歲,案發時17歲)承認於2020年7月1日,在港鐵天后站B出口外企圖損壞屬港鐵的閉路電視,刑事損壞4條燈管,及在北角英皇道14號外企圖用火燒毁一個紙箱;另承認在2021年9月5日,在尖沙嘴天文臺道近金巴利道,販運7.14克可卡因。同案被告黎俊熙的案件則排期5月22日開審。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僅隨機在街上點燃遺棄紙箱,無造成損害,他亦沒有帶同武器或工具到場,是一時衝動無預謀犯案。法官王詩麗反駁,被告攜長傘及一身黑衣到現場,意圖「都好明顯」,質疑雨傘「你使用佢就係一種武器」。
被告承認案情指出,2020年7月1日下午4時許,兩名被告一同行到天后站B出口外,一同用長傘敲打閉路電視鏡頭兩至三下,但鏡頭沒有損壞。兩人再進入站內,用長傘砸碎天花板的4條光管,碎片散落地上。
兩人離開港鐵站後,沿英皇道步向北角方向,當時路上已有紙箱、鐵欄等雜物堵路,首被告拿出一個疑似打火機,試圖點燃一個紙箱但並不成功。隨後有人大聲叫喊「警察」,兩人立即放下手上雨傘逃去,一邊脫去帽子、面罩、黑衣,逃進七海商場內,最終在炮台山站外被警方截停,首被告身上被搜出防毒面具、打火機、手套等物。
【案件編號:DCCC 81、154/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