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屋藏千彈頭 3野戰迷囚16至32月 還押逾兩年超刑期 即時釋放
【明報專訊】3名青年涉於小西灣龍躍徑一間棄置石屋藏有共1027枚彈頭及彈殼,他們承認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等共6罪,昨在高院判刑。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喜愛wargame(野戰),沒有違法意圖。法官張慧玲判刑時稱控罪嚴重,惟考慮被告只是收藏涉案槍械及彈藥,沒有意圖參與違法行為,終判處3人監禁16至32個月不等。另張官判刑後向3名被告致歉,指自己早前染疫而需要押後判刑。
3名被告依次為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學生蔡康橋(25歲,現年,下同)、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學生鍾浩軒(26歲)、咖啡店職員林嘉勤(25歲)。蔡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管有炸藥兩罪;鍾被控無牌管有彈藥、槍械,及將槍械交予無牌照的人管有共3罪;林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3人分別被判囚2年8個月、22個月及16個月;惟3人的還押日數已多於刑期,因此即時釋放。
求情稱曾任另案控方證人
辯方求情指出,蔡曾經在一宗審訊中擔任控方證人,認為給予減刑後可即時獲釋。另外,3人的求情信均表示悔意,承諾不會再犯,冀法庭輕判。
案情指2020年3月26日,警方突擊搜查小西灣龍躍徑一間棄置石屋,拘捕3名被告。警方於屋內搜出一發可發射的子彈、共1027枚彈頭及彈殼、8枚炮仗等。警方其後在蔡康橋的住所找到有關自製槍的筆記、軍事書本等,並從其手機中搜出涉案石屋的相片,部分攝於2018年或之前。
鍾浩軒位於小西灣的住所被搜出一枚彈殼,鍾在錄影會面下提及有一支改裝氣槍,惟警方搜屋時未有發現,屋苑保安則於兩天後在花圃發現一個袋婺辿陵虩j,鍾警誡下承認沒有許可證下管有槍支。另警方在林嘉勤位於北角的住所搜出一支氣槍,林在警誡下承認無牌管有槍支,並聲稱向鍾支付4000元,以購買氣槍及改裝。
【案件編號:HCCC 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