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新聞:36城推個人養老金 類同強積金自願供款
【明報專訊】除了試點養老儲蓄,自11月25日起,於北京、上海、深圳、廣州、重慶、天津、杭州、成都等36個城市亦開始實行個人養老金制度。
個人養老金制度類似於強積金當中的自願性質供款,內地企業必須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等社保,而個人養老金則可算是個人自願額外供款的養老保險。根據制度,只要在內地有參加養老保險,便可以登記建立個人養老金帳戶及存款,並用這些錢購買符合規定的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個人養老金產品。此外,存於個人養老金帳戶的金額可在報稅時扣除個人所得,每年扣除上限為1.2萬元(人民幣,下同),而個人養老金可以在退休或符合其他領取情形時,按月、分次或者一次過領取。如供款人死亡,其個人養老金資產可繼承。另外,取回個人養老金時,要按個稅最低稅率3%繳稅。
10省市明年展商業養老金試點
此外,本月1日銀保監亦宣布,決定自明年1月1日起展開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參與的4家試點養老保險公司將推出包括養老帳戶管理、養老規劃、資金管理和風險管理等業務,試點區域為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等10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