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去年促刪涉違國安7片 Google全留 IT界:至少於當地隱藏以守法
【明報專訊】Google一直透過《資訊公開報告》公開每半年政府提出移除內容的要求,今年上半年Google接獲31次香港特區政府提出內容移除的要求,涉及147個項目,其中一宗的原因涉及國家安全。去年Google亦收到警方要求移除7條涉嫌違反國安法的YouTube影片,公司均沒有移除。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認為,Google至少應將涉嫌違法的資訊在當地隱藏,以遵守當地法律。
政府上半年提31要求 隱私原因最多
根據報告,今年上半年31次來自港府的要求中,最多的原因是基於「隱私權和安全性」,有14宗,其次有4宗與「暴力」有關,有1宗涉及「國家安全」,其他原因還包括「誹謗」、「冒用他人身分」、「詐欺」和「猥褻/裸露」等(見表)。提出最多要求的部門為警方,有18宗。就147個被要求移除的項目,Google最後因法律和政策規定移除了23個,佔總數約16%,不過近半項目因資訊不足,Google未有依照要求移除,餘下約四成Google則未採取任何行動、找不到內容或內容已移除。
詐騙平台借官員賣廣告 已移除
Google在報告內會特別標示出與公共利益相關的要求。今年1月至6月,公司收到警方提出要求,希望將某則廣告從Google Ads移除,指該廣告宣稱某名政府官員與詐欺投資平台或活動有關聯,涉不實指控,Google指由於該廣告違反Google Ads政策,已將其移除。翻查資料,網上曾出現詐騙廣告,盜用勞福局前局長羅致光和財政司長陳茂波的照片和訪問,誘使瀏覽者點擊,並連接至可疑交易網站。
17影片涉違選舉法 未按廉署要求刪
翻查去年下半年資料,Google曾收到警方提出兩項要求,希望公司移除7條涉嫌違反國安法的YouTube影片,去年上半年則無收到警方要求。另外,廉政公署同期亦要求移除17條涉違反選舉法的YouTube影片。Google均沒有移除或者限制相關內容,報告未有提及原因。本報昨向Google查詢,至截稿前未收到回覆。
廉署回覆不會評論個別事件,署方有依法按既定程序處理調查及執法工作。警方回覆不評論個別個案,不過提到各社交媒體平台均設有服務條款,以規限用戶在相關平台上發放的資訊,平台應履行責任以防止用戶不當地使用平台發放資訊。
警:平台應防止用戶不當發放資訊
方保僑說,國際公司有需要遵守當地法律,認為Google至少要將涉嫌違法的資訊在當地隱藏,讓當地人無法搜尋,或者將正確的內容置頂,但他質疑Google一直「無郁過」。他以錯國歌風波為例,認為「不應搜尋到」的資訊至今仍被見到,Google也沒作任何回應。
《港區國安法》第43條列明,如電子平台發布的資訊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安罪行,可在保安局長批准下,要求有關發布人士或平台等移除。被問及應否行使相關執法權力,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常務副主席黎棟國稱,由於涉事公司未有透露涉違法的內容細節,因此難一概而論,但相信警方會根據手上資料進一步跟進。
方保僑說,這類國際公司在香港的分部可能只是銷售和市場部,拘捕這些人員也「於事無補」,若禁止Google在港運作,則會影響國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