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闖獨居女住所搶劫摸大腿 遊蕩積犯認罪囚32月
【明報專訊】馬鞍山某屋h的獨居女子凌晨熟睡時,遭陌生男鄰居闖入屋在H上壓茼o並倣V,把枕頭套塞進她口內及摸她大腿,又偷去鑰匙。事主此後難以入睡,更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後遺症。該男子早前承認一項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昨日在區院被判囚32個月。
法官李慶年批評被告的行為必定令事主非常害怕,被告午夜進入單位明顯有備而來,以及早有預謀犯案,拒納他辯稱一時衝動;雖然他單獨行事和使用一次暴力程度較輕微,但看似是搶劫的案件對事主造成不淺的精神傷害。
致事主抑鬱 官:精神傷害不淺
被告蕭維(38歲,會計文員)已婚,育有6歲女兒。辯方求情稱,被告受皮膚病困擾,當時欲吸煙經過單位發現閘門沒上鎖,一時衝動入屋看看有否財物,出於情急以武力嘗試控制事主,故弄傷她,被告現已感後悔。
李官判刑時引述事主創傷報告指她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後遺症,要開燈及加門鎖,臨睡前和朋友對話才較安心,她仍難以入睡和常發噩夢。她事後胃口變差,體重減輕了30磅,嘴旁留有疤痕,令從事模特兒及美容的她深受影響。
傳媒披露事主資料憂被尋仇
官倡社署助覓新住所
較早時有傳媒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令她擔心個人安全,怕遭被告家人尋仇,她又用錯誤方法強迫自己忘記事件,需要接受心理輔導。李官建議社會福利署協助她尋找另一住所,並籲傳媒報道時加強敏感度,避免對事主造成二次創傷。
被告曾犯遊蕩等罪共7案底
李官又說,被告曾犯遊蕩罪等共有7次案底,被判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惟刑罰似乎對他沒起作用。被告在本案沒使用武器,但他以暴力明顯是想控制事主,致她面和頸部有多處擦傷和抓痕,手腳受傷,事主亦遺失掛鎖、鎖匙等總值約650元。李官就被告認罪減刑後,判監32個月。
控方案情指去年4月23日凌晨約1時,事主睡覺時感到胸部受壓驚醒,張眼見蒙面的被告壓在她身上倣V。被告聲稱打劫,用枕頭壓事主的頭,將枕頭套塞進她口堙C事主發現被告褲頭解開,又遭被告摸大腿外側,被告要求索取手機時突然離開。警方翌日在同屋h的另一大廈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 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