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權廢免針紙」覆核駁回 官評修例稱非必須
【明報專訊】政府在「免針紙」覆核案敗訴後,修例賦權醫衛局長廢除免針紙,「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上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行會修改599L條文不合理並無法上訴,要求法庭頒令法例無效,申請昨日被駁回。法官高浩文在判辭稱,政府要懲處濫用免針紙的人可理解,惟非必須透過修例達此目的,循現有罪行起訴亦可懲處,並稱郭錯誤理解條文。
郭卓堅不上訴 擬覆核疫苗通
申請人為郭卓堅,建議答辯人為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連同行會各成員,有利害關係方為醫衛局長盧寵茂。郭於庭外稱相信法官裁決有道理,「輸得心服口服」及認為勝算不高,不欲上訴。他形容政府修例「輸打贏要」和「無賴」,透露下周擬就「疫苗通行證」提司法覆核。醫衛局稱,政府尊重法院裁決,不宜評論有關申請及裁決。
官指現例已可懲濫用者
法官高浩文在判辭稱,他早前裁定醫衛局長無權宣告免針紙作廢,政府沒上訴即接受裁決,體現法治。有人形容政府修例是「堵塞漏洞」,法官稱說法鬆散、不太恰當,「漏洞」意指政府立法時有意賦權局長,但法官上次裁決正正相反,認為立法無此意圖。政府其後「改變主意」並修例,旨在懲處濫用免針紙者,目的可理解,惟非必須(would not be necessary)以修例達到目的,循現有刑事罪行起訴及專業失當程序亦可懲處。
判辭提及,有人質疑修例是否必須,涉事免針紙數周內將過期,持有人數只相若於5至6列港鐵車廂在平日早上繁忙時段所載乘客。條文為鼓勵疫苗接種而訂立,但目前逾92%和77%市民分別接種兩劑及3劑疫苗,或有百萬計的人感染後免疫,涉事人數對此影響不大。修例則容許局長廢除免針紙,即使只得一張。另有疑問稱防疫措施放寬同時,為何政府仍要修例,延長措施至明年中。
稱沒禁獲豁免 郭誤解599L
對於郭稱受影響者沒機制上訴,判辭指出,醫生7天內可向局長解釋為何不應宣告免針紙失效;市民能以其他途徑取得豁免,包括接受醫學評估,過渡期間獲發證明。當局沒完全禁止重獲豁免,法庭認為安排合理。郭稱面對行政困難,只能告上法庭,判辭反駁他誤解599L條文。
判辭又稱,郭對條文及「疫苗通行證」的抨擊有欠詳述,而法官提及已在另一市民提出、已遭撤銷的司法覆核反駁其理由。郭的理據沒可爭辯之處及無勝訴機會,駁回申請。
【案件編號:HCAL11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