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理大爬渠逃出 鄭錦滿偕接應者否認妨司法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理大衝突,警方圍堵下有示威者經水渠離開理大校園。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8人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罪,3人認罪,其餘5人不認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稱,有被告在渠口拉繩,合力將鄭錦滿從坑渠拉上路面。另有被告承認曾以WhatsApp群組討論哪些位置有「家長接仔」及「義載取酬」。
5名不認罪被告為何志豪、鄭錦滿、陳啟賢、馮思睿和林泳汶。控方開案陳辭稱,警方2019年11月17日晚開始封鎖出入理大的道路,有人爬渠逃走避開封鎖線。據渠務署資料,理大內的渠口可通往暢通道南,涉案暢通道南渠蓋11月20日凌晨4時曾打開。
另一被告警誡認助逃逸
控方稱,事發11月20日凌晨5時,警員巡邏發現何志豪在愛民h附近奔跑,何在警誡下承認想協助逃出理大者上車。警方搜查其手機發現他加入群組「救人group」和「認證義載群」,他在警誡下承認曾討論義載安排。另有人在群組稱「可以加個細路入來嗎?佢連爬渠都試過……我已經搵髐@日線,佢意志好低」。
而另外4名被告,控方稱涉及同日早上7時拉繩爬渠事件。控方說,警方當時在紅磡半島豪庭外發現數人在暢通道南渠口外行為閃縮、交頭接耳。男子A手拉繩子,陳啟賢涉將繩綁在石柱,做出拉繩動作。不久男子A及陳合力將兩人從渠口拉出路面,其中一人為戴頭燈及防毒面罩的鄭錦滿。
控方表示,馮思睿和林泳汶當時在私家車,屢次下車觀察渠口。據行車記錄儀錄音,林稱「個窿愈褶U多人去」及「窿位見到有人落去游繩救緊人」。警員在鄭錦滿爬出渠口後追截拘捕。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363、314/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