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龜速」改口認罪 王婆婆非法集結囚32周
【明報專訊】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涉於3年前分別在港鐵o魚涌站及太古站外參與非法集結,早前否認兩項非法集結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審訊,惟傳召證人作供時她改口認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出,被告有計劃參與非法集結,其集結規模及對社會的影響,判處被告入獄32周。被告於退庭時大叫「多謝奶奶不殺之恩」。
因早前被告王鳳瑤(65歲)爭議呈堂片段,案件昨早開審時,法庭傳召一名港鐵職員作供,其間被告直呼「咁奰t速審訊,我唔死鷅誘仇ㄣX難」,隨後改口認罪,惟被告表示不求情,又稱案發兩日後返回內地時,遭「國安人員」拘留逾40日。
王稱遭內地國安拘留40日 官:不能用作求情
嚴官判刑時稱,被告在內地被拘留不能用作求情,因案件在港發生,並以監禁40周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在審訊期間認罪,扣減五分之一刑期。
案情指出,2019年8月11日有逾百示威者集結在o魚涌站近A出口的閘機位,被告當時身穿黑色T恤、頭戴黃色頭盔、防毒面具及拿茪@個印有「黑警」字樣的袋,在人群中揮動英國國旗,高呼「警黑合作可恥,出賣港人可恥」等口號。其後被告又與其他示威者集結在太古站C出口附近,高舉英國國旗,並在康山道西行線匯合其他示威者,佔領車道。
【案件編號:ESCC 99/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