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誘現身 事主助拉人 H照案被告:點解陷害我
【明報專訊】已婚連鎖餐飲集團高層涉遭旗下已婚分店女員工勒索50萬的案件昨續,被告繼續自辯稱,與事主X發生最後一次性交後,對方突然消失,為引起X注意,故提及出要錢及聲稱有照片,發誓從無勒索對方。被捕當日,被告稱一心想與X見面,不知是警方的拘捕行動,哭稱「點解佢係背後咁樣陷害我?」,曾反思是否因性方面經驗不足,亦曾自虐。
被告黃莎莎(31歲)供稱,去年7月最後一次性交後便找不到X,多次致電X及向他發信息。同年9月7日,她遭公司減薪減假期,因不滿X的手段,為保面子憤而離職,激動稱「M家唔係你飛我,係我飛你呀!」
被告指出,同月10日X終接聽電話,X提出分手,稱「你講,你要幾多錢呀?我畀分手費你,生活費都畀埋你,鰜蚺@次過」,責罵她「×你老×,搵人薔概A」及「臭×」,被告哭稱無法接受。
指被告索照片「屈我勒索」
被告稱當提起照片,X便有反應,故向X發送照片。她於庭上稱,X後來叫她傳送照片,現在回想認為X的用意是「屈我勒索佢!」至於她提出要15萬、20萬及50萬元,又將銀行戶口發送給X,只稱為引起X注意,強調「我真係無勒索佢,我發誓」。
被告說希望復合,當X約她10月6日到黃金海岸酒店,她十分開心,以為可解決二人感情問題,詎料當天被捕。被告庭上哭訴,事後曾「自己打自己」,一度想做傻事,自言「性方面唔係有經驗鴾H,佢成日話我唔夠叻,我認」。
控方盤問被告時展示由被告拍攝的照片及影片,包括X身穿浴袍、在H上睡覺,質疑被告明知X不喜歡拍照仍偷拍,被告稱只為留下回憶,「佢話影無問題,唔好畀人睇」,強調不曾公開二人的關係,甚或泄漏照片。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1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