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銀行法規月底生效 論者轟改變輕微待改進
【明報專訊】聯邦財政部對現行的銀行法規進行修訂的一系列新措施即將在本月30日正式生效,其中就包括將解決投訴銀行的個案的輪候時間縮短至56天。然而,消費者權益維權人士批評說,新的措施只是輕微的調整,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加拿大各大銀行已開始就銀行法規即將出現的一些變化,向客戶發出通知,例如:當客戶的銀行帳戶的餘額少於100元時,銀行將發預警;新的法規將信用卡遺失或被盜的責任限制在50元,除非出現了嚴重的疏忽。新法規還將解決客戶投訴銀行的個案的等候時間縮短至56天,這是客戶首次提交投訴,等待第三方機構對投訴的議題進行評估的時間。
據現行法規,客戶針對銀行的投訴在提交到第二級的解決層面後,允許客戶有90天的時間升級,但因為銀行在處理時間方面缺乏透明度,投訴升級的真正平均時間大約為130天。
自從聯邦財政部在2013年的年末就對銀行法規進行修訂發出最初的意見徵詢問卷後,有關銀行採用高壓的銷售策略和向上銷售的憂慮愈來愈大,因此,新的法規還特別說明,銀行不能向客戶施加不當的壓力來出售產品或服務,並且那些產品和服務需要是適合客戶個人和他們的財政需求的。
上述一系列銀行法規的新變化被包含在聯邦政府即將引入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新框架之內,新的框架指示各大銀行改善現有的政策,但不清楚新的法規將如何落實或是否有效。
消費者權益維權組織公眾利益倡權中心(Public Interest Advocacy Centre)的行政總監勞福德(John Lawford)批評說,銀行法規即將出現的一些變化,但不足以真正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該中心的實習律師金米特(Rene Kimmett)指出,銀行法規即將出現的變化並未真正改變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基本關係,這一關係仍是交易性的。她還指出,新的銀行法規在金融產品設計方面沒有納入已在澳洲、英國和歐盟採用的規則,這些規則要求銀行針對適當的市場設計產品。
加拿大金融消費者機構(FCAC)的任務是保護銀行客戶的利益,該機構指出,新的銀行法規應解決很多有關銀行銷售策略的憂慮。
根據該機構在今年5月下旬發表的一份報告,約有15%至20%的神秘顧客發現,銀行對於產品的推薦是不適當的,例如在沒有詢問客戶的花費習慣或收入的前提下,推銷高端信用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