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領CERB若屬政府出錯 可促稅局審查甚或訴訟
【明報專訊】最近,很多曾領取加拿大緊急響應補助金(CERB)的市民都收到稅局(CRA)通知,要求領取人償還部分款項。財務專家表示,如申請人認為政府出錯,可向稅務局說明情況,如自己誤領了補助金,應當歸還這筆錢,稅務局不會徵收罰款或利息。
稅務專家建議保留所有證據 有助打官司
若自己誤領補助金應歸還 不會收息罰款
羅德斯(Derek Rhodes)在2020年6月被加航(Air Canada)裁員,他申請了就業保險(EI),但稅務局沒有徵得他的同意﹐就將他的申請改為CERB。
稅務局最近通知他第一個月的補助金「發多了」。他解釋說﹐當月他符合領取2,000元的條件,他還打算聯繫稅務局解釋自己的情況。
他說:「過去兩年﹐我收入驟減,最近剛回到工作崗位,工資損失很大,政府不應趁火打劫。」
安省奧克維爾(Oakville)市建築工人Wally Azarcon說,其任職的公司在2020年第一波疫情時期關閉。他申請了就業保險,當時都還沒有設立急響應補助金。Azarcon說:「我提出申請後,政府突然通知我,我領取的不是就業保險,而是急響應補助金。現在稅務局要求我歸還2,000多元的補助金,但是我根本沒有申請。」
聯邦政府表示,多發的補助金沒有利息,也沒有罰款,領取人可以聯系稅務局制定還款時間表,慢慢償還所欠的錢。
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CIBC)私人財富管理公司的稅務和遺產規劃總經理Jamie Golombek表示,如稅務局聲稱申領人不符合條件,可能是發現你過去一年的收入超過了5,000元。如想證明自己符合條件,就要證明自己在疫情期間的工作時間減少了50%及以上。很多人在領取補助金的時候沒有仔細閱讀條款。
但當時情況混亂,政府也可能弄錯。Golombek說:「首先,你必須對稅務局提出質疑﹐並要求稅務局進行審查。他們會派一個官員來審查這個案子。這名官員將發布一個決定,如不滿這個決定,亦可讓第二個官員來審查。這是第二級審查。然後他們會發布另一個決定,如你還是不喜歡這個決定,你就有權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將會判決稅務局的決定是否有效,但他們也可能會要求由另一位稅務官員重新審查,從而使情況更加延長。不過﹐到目前為止,官司打到法院的不多,而且一般都沒有對納稅人有利的結果。
Golombek建議人們保留所有可以作為收入證明或存款證明的證據,這對官司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