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領域放寬市場准入 推與港澳保險互通
【明報專訊】國家發改委及商務部昨天發布《關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放寬市場准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在科技、金融等六大領域,推行24條放寬市場准入的措施,提到要推動深港澳地區保險市場互聯互通。
《通知》提到,在技術領域,組建市場化運作的電子元器件和集成電路國際交易中心,促進上下游供應鏈和產業鏈的集聚融合、集群發展。
另外,還提到放寬數據要素交易和跨境數據業務等領域市場准入,審慎研究設立數據要素交易場所,加快數據要素在大灣區的集聚與流通。
在金融領域,要積極推進保險服務中心有關工作,在符合現有法律前提下,為已購買符合國家外匯政策的港澳保險客戶提供便利化保全、理賠等服務,推動深圳與港澳建立有關資金互通、市場互聯機制,試點在深圳公立醫院開通港澳保險結算服務。
據公開資料,在疫情前,中國內地居民佔香港每年新增保費約三至四成。但因兩地保險監管及外匯管理問題,內地人買保險存在諸多限制,例如必須到香港簽單、香港保險機構亦不能在內地提供諮詢、銷售服務等。
在交通領域,支持深圳統一佈局新能源汽車的充換電設施建設,推進車路協同和無人駕駛技術應用;放寬航空領域准入限制,探索粵港澳三地空域管理和空管運行協同管理模式。
另外,在教育上,放寬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舉辦者市場准入,允許內資企業或中國公民等開辦國際學校,促進內資企業吸引外籍人才。
此前內地國際學校只限外國資本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