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全准保釋 官:過往投入議會工作 信不再危害國安
【明報專訊】47名民主派「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立法會前議員陳志全還押逾半年後,兩個月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另一被告、立法會前議員范國威同月被拒絕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昨頒下判辭解釋,稱考慮陳志全以往表現,當議員時投入立法會工作,相信他在嚴謹的保釋條件下,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代表大狀:梁君彥讚「最勤奮」
判辭提到,代表陳志全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稱,陳志全任職立法會議員時出席率近百分百,曾投票贊成政府的議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訪問中,稱讚陳志全是最勤奮的議員,時常提出具建設性問題。陳政龍形容陳志全是溫和的議員,並非完全反政府,他沒被選舉主任取消議員資格,甚至獲邀留任;他多年來服務社會,關注性小眾權益。
拒范國威保釋
官:立場堅定犯案機率較高
陳志全被捕後已退出政黨,其社交平台亦停止運作。自他的父親離世後,母親住在老人院,陳志全及其未婚夫亦居於本港。律政司一方卻指陳志全曾發言稱「有去到最前線」、「食催淚彈」,陳過去與台灣政黨有聯繫,他獲協助潛逃的風險甚高。杜官考慮陳以往表現,提到以前幾乎百分百投入議會工作,獲讚揚為最勤奮議員及與政府合作,相信陳不會實施危害國安行為,遂批准保釋。
至於范國威的保釋申請,其代表大律師關啟宇指他的父親及姊姊患病,范望可保釋照顧家人。關啟宇稱范主張非暴力及從不提倡「攬炒」,雖然他說過「光復香港」,但意思並非主張港獨,只是選舉的政治修辭。惟杜官引述另一國安法指定法官稱,立場堅定和有決心的人有較高機率犯案,並觀看呈堂片段及聽取范的言論後,認為一旦范獲准保釋,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安的行為,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HCCP 473、454/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