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TB涉姦女同志脫罪 辯方律師囑被告「小心做人」
【明報專訊】自稱「TB」(tomboy)的無業男涉在酒店強姦及非禮一名20多歲的女同性戀者,早前於高等法院審訊,昨被裁定無罪釋放。
官:司法制度公正 寧縱無枉
法官邱智立昨引導陪審團後,6男1女陪審團早上約11時起,退庭商議近5個半小時。陪審團以5比2裁定被告強姦罪名不成立,並一致裁定他非禮罪名不成立。
被告曾子豪(30歲)聞言點頭示意及向陪審團鞠躬,邱官向陪審團稱司法制度公正和寧縱無枉,辯方律師其後向被告表示「得到教訓」,囑咐他「小心做人」。
6男1女陪審團 5比2裁強姦罪脫
被告被控各一項強姦罪及非禮罪,被指去年2月27日在觀塘一酒店非禮及強姦X。控方案情指,被告以用戶名「JAN」在女同志軟件(App)「Butterfly」結識X,案發當天兩人相約在酒店進行性虐(SM)。
X早前供稱,被告隱瞞性別並誤導她,X稱呼被告為「姐姐」時,被告沒否認。案發時X下體遭異物插入,她即推開被告,X以為那是性玩具,得知是被告的陽具後形容他「好變態」。
被告辯稱當時不清楚「TB」的準確意思,他知悉「Butterfly」是女同志軟件,但指軟件沒禁止男性進入,又說網上「大家唔會好認真看待」,而且自己明顯是男人。
【案件編號:HCCC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