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嚇撐國安法義工 3少年還押屢違規判勞教
【明報專訊】去年5月有組織於牛頭角一天橋設街站支持《港區國安法》,兩名17歲的中四男生因政見與街站女義工爭執,其後與另一友人藏刀折返現場威嚇義工,有義工按下警報器報警,3人隨後被捕。他們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刑事恐嚇的交替控罪及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官判刑前翻查3人的報告,稱他們還押期間屢次犯規,且只有輕微悔意,形容其中一名被告行為「膽大包天」;又在判刑後反問他們:「3個男人兇兩個女人就係正義?」
官:未見過咁多違規 辯方:初期未適應
同為17歲的3名被告依次為郭嘉駿、魯澤琛和呂良浩,判刑前已還押近14個月。法官陳廣池查閱3人的報告,稱首被告有數次違規紀錄,形容他「膽大包天」,並稱「17歲仔犯案,我做刑事審訊法官咁耐,未見過咁樣背景鴾H,竟然夠膽鶬朁蒮褻※腌搹h違規洁H」辯方解釋是被告還押初期未能適應所致,後期已有改善。
他又稱次被告犯規紀錄更嚴重,包括賭博、毆鬥,直斥他無紀律,辯方求情稱次被告母親患癌,冀法庭輕判。代表第三被告的辯方大律師則稱,其違規紀錄較輕微,分別是管有其他獄友的書籍、朱古力及未經批准剪髮。
陳官判刑時慨嘆,3名17歲中學生在政治動盪、暴力橫行的2019年犯下嚴重罪行,對3名年輕罪犯、其家庭以至整個社會是可悲。他續稱,3名血氣方剛年輕人沒有衝動行兇傷害女事主是萬幸,一旦傷害及殺害女事主,或會被控誤殺或謀殺。陳官又不同意辯方所指3人一時衝動,稱魯澤琛和呂良浩先在街站與義工爭執,及後到郭嘉駿家中,3人經商議後取刀返回現場,顯示有備而來,是伙同犯案。
陳官表示,控辯雙方經商討後,沒有控告「串謀意圖傷人罪」,就該罪行法庭大可不索取報告,直接判監。他稱,3人以為自己有言論自由,卻禁止其他人表達政見,以武力威嚇達到目的,最終要為此付上沉重代價,更令整個家庭受苦。
官問「3男兇兩女屬正義?」
法官判刑後請3人起立,寄語他們不要誤入歧途,「同路人叫你撐住,諗諗撐乜洏,受傷係你,前途盡珓Y你」,更反問「3個男人兇兩個女人就係正義?」
【案件編號:DCCC 7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