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控方:三國以來光復即奪回政權 專家證人追溯至商周 「革命」指推翻現政府制度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昨進入第5天審訊,解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控方專家、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出庭作供,他表示從中國歷史角度,「光復」意思由三國時代到現代中國都沒變,有恢復、奪回落入敵人或異族手中的政權和國土,故「光復香港」即視中國為敵人;而「革命」一詞可追溯至商周,從古到今都是指推翻政權並取而代之,「時代革命」即是採取手段改變香港政權。
對於「光復香港」英文譯作「Liberate Hong Kong」,劉智鵬認為「光復」亦包含「restore、recover、revive」等意思,他考慮了中國歷史上三國、五代、兩宋等分裂時期;元朝和清朝;以及20世紀初,認為「光復」意指恢復、奪回落入敵人或異族手中的政權和國土。他續稱,「光復香港」在香港語境,即是視香港政府為敵人控制的政府,或不承認港府是我們國家政權下的政府。
指「光復」斷定中國非法擁有香港
法官陳嘉信此時問:「我哋國家即係指咩?」劉回應說「中國」。陳官再問劉,其所解釋的「光復」是有兩種不同解釋,還是同一概念有兩個面向,劉稱是後者。他解釋,提出光復即是從一個正統角度出發,斷定其面對的政府是不正統和不合法,故此說口號的人,即認為香港的主權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敵人,非法擁有這個城市。
稱中國史上「革命」多用於政治
至於「時代革命」,劉先解釋「革命」定義,認為從歷史角度,革命意指推翻既有的政權和社會制度,雖然革命不一定與政治有關,可指工業或科技革命,惟他指革命一詞在中國有很長歷史,由商周時期到晚清時期,其意思一直沒變,主要應用在政治方面,包括辛亥革命等,而古今的用法都是以推翻當前政權為目的。
劉續說,當「時代」結合「革命」,意思即是採取手段造成政權或社會制度的改變,以達至時代改變,將這句話用於香港,即採取手段改變當前的香港政權,以及從當政者手上奪取政權的意圖。劉作供時,辯方的兩名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亦在律師席上旁聽。
警作供:唐英傑蓄意撞警
辯方:何不控企圖謀殺?
另外,拘捕被告的警員朱冠強昨日作供表示,他當日以瘋狂駕駛罪及煽動教唆分裂國家罪拘捕被告,認為被告蓄意撞向警員。
辯方反指事件是意外,否則為何警員不用企圖謀殺罪拘捕被告,朱堅稱瘋狂駕駛罪較適合。辯方又指,片段顯示朱當時將盾牌舉高,並擲向電單車,朱否認。聆訊周一(7月5日)續,劉智鵬將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HCCC280/20】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