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主動查村屋僭建執法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宣布主動調查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對新界村屋違例僭建物採取的執法措施,稱自2012年屋宇署實施新的執法政策以來,新界村屋僭建情G仍相當普遍。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表示,政府單靠業權人自我申報僭建物,難以掌握問題規模。發展局稱會優先處理有安全隱患的僭建物。
專員:政策推9年 僭建仍普遍
新界村屋僭建普遍,屋宇署自2012年4月實施新執法政策,即「分類規管、按序處理」,按嚴重和風險程度訂定對新建和現存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執管優先次序。申訴專員趙慧賢稱,政策實施逾9年,有關僭建情G仍相當普遍,包括被屋宇署界定為須優先取締的新建或正施工僭建物,以及違例情G嚴重的現存僭建物,因此公署主動審研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對問題的執法措施和效能。
屋宇署回覆查詢稱,截至去年底就接獲懷疑僭建物舉報視察22,700多幢村屋,共處理逾42,000個僭建物,發出逾4500張清拆令;以及就未遵從的業主提出逾1200宗檢控。署方稱會積極配合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以期找出可改善之處,令執法更見成效。
發展局長黃偉綸昨被問到政府是否執法不力時稱,會優先處理有安全隱患、結構問題的僭建物,如沒有關情G,屋宇署或地政總署會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警告或「釘契」,未必會馬上強行清拆,可能待大規模行動才會做。
陳劍青表示,自當局放寬對村屋天台安裝太陽能板的限制後,近年僭建不減反增,但政府未全面統計僭建物數字,即使當局近期開始要求不同村屋的工程「規範化」,但執法力度及規模遠遠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