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候選人去世或DQ 選舉即終止重來
【明報專訊】港府提出修訂選舉法例,相關的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昨繼續審議草案。政府建議於立法會選舉提名期結束後、選舉日前,如獲確認提名有效的地區直選候選人去世,或被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定喪失資格(DQ),選舉程序須終止,並重啓提名期。多名議員促政府修訂上述規定,質疑有人會刻意被DQ,從而破壞選舉進行。
鄧忍光:免支持度低者自動當選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2C條,現時功能界別選舉(「超區」除外)亦有類似規管,政府擬將規定擴展至地區直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解釋,由於地區直選將改為雙議席單票制,參選人或減少,一旦有人不再參選,或出現支持度較低的人自動當選。他說,重啓選舉程序後,由於首次程序無實質投票,參選人將不獲政府發還該筆選舉開支,而第二次選舉的開支上限會被重新計算。
陳克勤憂有人故意被DQ阻選舉
多名議員關注新規定,工聯會麥美娟稱地區直選規模較大,重啓選舉工程有難度,「(如)我的對手被裁定不合資格,那我便要停止選舉,整個過程又要重新來過,對候選人是很不公平」。民建聯陳克勤質疑有關安排有漏洞,讓人能藉此阻撓選舉,「如果有一班人心裏面不希望選舉進行,我便在每個直選選區派出一些人,一定是不合資格的,一定被DQ的,那整個直選選舉便不用進行?」工聯會黃國健稱,如地區直選加入重啓選舉程序的條文,「因為一個不可預則的原因而停止選舉,已經參選的人有實質開支,這是無妄之災」。
鄧忍光說得悉議員關注,政府會研究在組織或煽動破壞選舉方面,有否條文規管上述破壞選舉的情况。至於發還選舉開支,鄧承諾會再考慮。
另外,立法會地方直選選區被重新劃界,選區由5個變10個,沙田、元朗及黃大仙選區遭切割,有議員關注政府理據。政府解釋是根據人口基數原則劃界,承認會將原有地方行政區切割,已盡量把影響減至最低;又稱會爭取安排更多票站。
田飛龍:資審委可追溯言行 有別國安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今在本報撰文(刊B8),認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效力具追溯性和全面性,不僅包括參選人於新選舉制度生效後的言行與資料,亦包括之前的言行紀錄,與《港區國安法》不具追溯力的規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