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稱重點在串謀 「大家同意做非法的事」
【明報專訊】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初選發起人或參與者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重點在於「串謀」︰「即大家同意做一件非法的事」,即使其行為未有成為事實,但合謀做非法的事本身涉嫌違法;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則表示,《基本法》允許立法會議員行使投票權,有待控方在法庭上解釋為何否決預算案違反《港區國安法》。
戴啟思:
需解釋為何否決財案違國安法
湯家驊於上月警方拘捕53名初選發起者或參與者當日表示,「暫時看不到」初選有違國安法或「顛覆國家政權」。他昨接受訪問時亦重申,初選後有關人等未取得議席以否決預算案,「未達到非法目的,所以對他們被指違反國安法感奇怪」。然而,他認為警方昨表示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控告有關人士,重點在「串謀」,「即大家一起同意做某一件非法的事,『攬炒』,以無差別否決政府撥款和財政預算案為手段去推翻政府,這是一件非法的事」。
湯家驊認為,戴耀廷去年撰寫〈真攬炒十步〉顯示參與者合謀做事所期望達到的目標,但並非重點,重點在「有多少人同意去做這件事」,舉例如有人同意合謀搶劫銀行,即使銀行沒開門,打劫不了,「但事實上,這是合謀做一件非法的事」。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表示,基本法容許立法會議員行使投票權,需待控方今日在庭上解釋為何計劃否決預算案違反港區國安法。對於「串謀」定義,他亦表示如與他人合謀一個足夠具體(sufficiently concrete)的犯罪計劃,即構成「串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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