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錢為由拒到酒店隔離 入境旅客步出機場未受阻
【明報專訊】加拿大實施國際飛機旅客入境須先自費在指定酒店隔離三天的首天,多倫多一名女子以沒錢住酒店為由,拒絕遵守新規定,自行回家,而在場的警員和聯邦衛生人員並無阻止。
本地電視台CityNews拍下了這一幕,這女子最終獨自走出機場,自行回家。「我是被迫去這家酒店的。」滿臉沮喪的Priya Harrynadan說:「我沒有錢,所以我現在怎麼住酒店?這真的很有壓力,因為我覺得他們在強迫我、他們在審問我。我別無選擇……執法人員告訴我,我別無選擇,必須去酒店。」
警察和一名聯邦衛生官員試圖阻止她,但她轉身走進停車場,違抗政府命令而離去。皮爾區警方派駐在皮爾遜機場內的警方亦承認,他們並沒有阻止拒絕入住酒店的旅客離開機場,但稱,加拿大衛生部官員將會進一步跟進。
違反隔離規定的人可面臨最高75萬元的罰款或長達6個月的監禁。然而,如果你抵達加拿大,違抗隔離令,又從國外帶進病毒引致他人染疫死亡,罰款可升至100萬元。
加拿大民權自由協會的律師卡茲貝爾(Cara Zwibel)認為,新的酒店隔離規定可能在出入境方面違反了《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
她說:「如果人們不願意,政府很難強迫他們去酒店。我們真的沒有充分的證據表明……在這一規定實施之前,有很多人都沒有遵守這些規定、沒有在家中隔離。對我來說這是唯一正當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