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差別反國安法「難言效忠」 會考慮過往行為
【明報專訊】政府上周二(23日)公布區議員等公職人員宣誓和取消資格規定的修例,列出屬不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負面清單」行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嶼Q在電台被問及不同情境,他說倘完全無差別、「諗都唔諗」就反對設立《港區國安法》,難言是擁護和效忠,但對法律內容善意批評或建議則可接受。對於區議員會否因過去行為而在修例後失去議席,他稱不應說有「追溯期」,但考慮某人是否擁護、效忠,是看連貫的整體行為,不止是宣誓當日。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回應稱,現時政府就是想說得「不清不楚」,現實是「人治」時代,「佢(當權者)想郁邊個就邊個」,無人知悉做什麼會有事、什麼會無事。
梁家傑:無人知悉做什麼會有事
曾國嶼Q在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修例不是要對區議員秋後算帳,而是要落實「愛國者治港」和國安法要求。他說若區議員拒絕或忽略宣誓,就不具備公職資格;過去參選立法會被選舉主任認定不符擁護、效忠的區議員,在修例通過後也會喪失議席。
去年5月、即港區國安法通過前,300多名區議員聯署反對立法,曾國應Q問到此舉是否不符擁護、效忠,他說法例通過後區議員要真誠、莊重、完整地宣誓,如果能做到應可被接納,但稱「過去有呢個情G」,相信監誓人會一併考慮宣誓是否真誠。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2017年被判侮辱國旗罪成,此行為亦在負面行為清單上,他日前表明已改過。曾國嶼Q澄清,法院只裁定相關者侮辱國旗,未依法認定其不擁護、不效忠。
曾國擎棆礸論會否有很多區議員拒絕宣誓而令大量議席懸空,強調「宣誓並不是大不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