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界賄選3人罪成 官:背後必有人策劃
【明報專訊】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揭發懷疑賄選及種票,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幹事李林昌涉向一對父女提供每人1000元報酬,利誘他們投票予該界別候選人楊全盛。3人被控串謀在選舉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及接受利益共3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全部罪成。裁判官黃雅茵斥責3人在警誡會面的解釋匪夷所思,又稱被告在WhatsApp對話提及一些人名和商會,案件背後必定由他人策劃。
曾WhatsApp傳楊全盛選舉小冊子
首兩名被告任職的士司機,分別為「的總」幹事李林昌(47歲)及會員陳俊成(60歲);第三被告為陳的女兒、醫院行政助理陳曉彤(31歲)。庭上透露,被告案發時均為「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會員,於2016年4月提交功能組別選民登記表,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
黃官逐一分析被告在錄影會面的口供,批評他們謊話連篇。對於首被告聲稱不知道加入IEEE可獲選民資格,又否認知悉資訊科技界選舉,黃官形容說法荒謬,因為根據WhatsApp對話,首被告向次被告談及「早排填左IEEE會員通告,錢鬺琱滮丑v,又傳送楊全盛的選舉小冊子,提醒對方前往投票,明顯清楚知道會籍與選舉的關係。
官:職業無關 不會無故加入IT團體
次被告及第三被告聲稱為報讀課程或打發時間,所以登記做IEEE會員。黃官認為,這對父女的職業與電子工程「風馬牛不相及」,不會無緣無故加入一個專業團體,加上次被告曾在WhatsApp發送楊全盛的宣傳單張,揚言女兒沒有投票就「對唔住我囉」,明顯是向家人施壓。
黃官續稱,涉案者的選民登記表上,同樣將IEEE英文全寫中的「Engineers」錯寫為「Enginess」,情G過於巧合,而且各人的對話屢次提及1000元報酬,可以推斷1000元是投票予特定候選人的誘因,遂裁定3人罪成。3人獲准保釋至3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ESCC20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