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設病徵指引 醫生決定須驗否
【明報專訊】本港將向有病徵者實施強制檢測,違者可被罰款。食衛局昨與醫生業界開會討論執行方法,與會醫生透露,會靠醫生臨牀決定病人是否要接受強制新冠病毒檢測,醫生會向須檢測的病人派發一份貼上特定條碼的樣本瓶,再將條碼和病人資料上載至政府網上系統,醫生就每名病人可獲50元行政費。病人48小時內須交回樣本,並會在48小時內獲結果。當局稱每日可處理10萬樣本,但沒在會上提及實際執行日期。
即場派樽 限48小時交指定診所
與會的醫學會會長蔡堅透露,港府不會就哪些病徵的病人須強制檢測發放指引,交由醫生臨牀決定,他估計由於新冠病情多變,難以用指引概括。他說當醫生判斷一名病人要接受強制檢測時,會向病人派發一份貼上特定條碼的樣本瓶和一份檢測通知書,病人要在48小時內將樣來交回指定的政府診所,成人交深喉唾液樣本,小孩則可交糞便樣本,由醫生決定。醫生同時會將樣本瓶的特定條碼、病人姓名和電話等資料、醫生的資料,上載至當局網上系統。
如病人求醫時拒絕接受樣本瓶,蔡堅稱醫生仍可用空的樣本瓶條碼,連帶病人的資料上載至同一網上系統,由衛生署跟進。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稱,病人亦可選擇到其他私營化驗所化驗,再上載資料。他稱如政府4日內未收到檢測結果,醫生和病人都會收到提示信息,如第7日仍未檢測,當局於第8日就可能發出罰款2000元通知和強制檢測令,仍不遵從最高可囚6個月。
蔡堅:每一病人檢測 醫生獲50元
蔡堅表示,當局稱每日可處理10萬個樣本,由10多間承辦商和衛生署化驗;病人交樣本後48小時內會收到結果,即使結果陰性亦會有短訊通知病人和醫生。蔡堅說,每完成一名病人的檢測,醫生會獲50元行政費。
醫學會副會長麥肇敬說,有醫生關注如錯誤輸入資料可否修改,促當局設技術支援熱線;業界亦關心部分未電腦化的診所如何上載病人資料,麥引述當局表示,有關網上系統亦可用智能電話瀏覽。他說局方在會上未提及實際執行日期,料網上系統完成和醫生收到樣本瓶後就可隨時開始。
(疫情第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