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散步遭警扑頭 聞勝訴慨嘆:判決若早些 少些警暴受害人
【明報專訊】法庭昨裁定警員不展示警員編號屬違反《人權法》,有份提出司法覆核的市民去年在反修例運動受傷,仍在追尋涉事警員身分。去年6月12日右眼中槍的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形容判決是「遲來的公義」,惟相信對未來仍有意義,冀政府與警方改善現行機制;散步時遭警棍擊傷的陳恭信對結果喜出望外,但慨嘆「如果判決早些,會少一些警暴受害人」,但不諱言擔心警方會否真正改善問題,「不太樂觀,香港現時這麼荒謬」。
楊子俊:公義與否言之尚早
視乎警方對裁決如何回應
去年6月12日金鐘示威右眼中槍失明的楊子俊接受本報查詢時稱,過去一年已很多「警暴」發生,「無法時光倒流」,對自己受傷案件亦沒影響,但相信裁決對未來仍有意義,市民需識別警員身分以追究責任。他說裁決亦證明非個別警員行為有問題,而是制度出現問題,且監警會機制不足,期望政府與警方對裁決有善意回應,改善現行機制,並成立獨立機制調查投訴警察案件,令受害人有效尋求公義。他又說要視乎警方或律政司對裁決有何回應,「公義與否,言之尚早」。
去年8月4日與兒子在將軍澳散步時遭防暴警警棍擊至頭破血流的陳恭信表示,對裁決感到喜出望外及欣慰,證明警方一直做錯,「亦很諷刺,過去一年我們都知警察做錯」。他批評警方在運動默許警員不展示編號,令不少警員以為可為所欲為及濫權沒後果,當初入稟是「希望阻止警暴蔓延」,但法庭程序需時,慨嘆裁決「遲來」,過去一年已很多「警暴」發生,「如果判決早些,會少一些警暴受害人」。
去年民事索償 至今未知警員身分
陳恭信去年就其案件向警務處長民事索償,惟仍未能找出涉事警員身分,他說裁決對自身案件沒太大影響,強調提出司法覆核「不是為自己,而是針對制度」,希望令制度改變,令警方正視錯誤。他說無論如何都會堅持為受傷一事尋求公義,冀涉事警員付上刑責。
本身為反濫權大控訴眾籌計劃召集人的陳恭信,過去一年牽頭與受害人追究警暴,他說今次裁決結果「是用錢、用時間、用血換回來」,但不諱言擔心警方往後會否真正改善問題,「不太樂觀,香港現時這麼荒謬」。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