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大馬國家基金洗錢案
納吉布罪成判囚12年 准保釋上訴
馬來西亞備受矚目的前首相納吉布涉及主權基金「一馬發展公司」( 1MDB )洗錢案,高等法院昨(28日)裁定納吉布7項罪名全部成立,包括1項濫權罪、3項刑事失信罪和3項洗錢罪,判囚12年及罰款2.1億令吉(約6600萬加元)。納吉布成為首位被定罪的大馬前首相,他獲准保釋,他表示對裁決非常失望,會盡快提出上訴。
67歲的納吉布(Najib Razak)是大馬歷來首名被控上庭的前首相,他與其親信涉挪用1MDB約45億美元資產用以自肥,包括在全球瘋狂購物,被控42項罪名。華爾街大行高盛也因協助1MDB發債籌集65億美元資金,2018年遭大馬起訴,指控其在協助基金發債時誤導投資者。高盛上周才與大馬政府達成和解協議,同意賠償39億美元。
稱對一馬基金子公司轉帳不知情
昨日宣判的案件,主要圍繞1MDB旗下SRC國際公司於2014年將4200萬令吉轉到時任首相的納吉布個人戶口,納吉布堅稱對轉帳一事不知情。他作供時表示,自己受財務顧問劉特佐(Jho Low)誤導,以為戶口的錢是由沙特王室捐贈,而非控方所指挪用國家基金。劉特佐目前仍然在逃。
案件去年4月3日開審,經歷90天控辯階段審訊,高院去年11月裁定納吉布失信、洗錢和濫權共7項控罪表證成立,納吉布出庭自辯階段今年3月完成,控辯雙方上月結案陳辭後,吉隆坡第三刑事高等法院昨日作出裁決。法官納茲蘭( Mohamad Nazlan Mohamad Ghazali )表示,辯方無法提出合理懷疑來反駁所有指控,因此裁定納吉布7項罪名成立,其中濫權一罪被判監12年,3項失信及3項洗錢罪每項各判囚10年,全部同期執行。
納茲蘭指出,證據完全顯示納吉布知道SRC國際的款項匯入其三個銀行戶口,因他在款項轉入時簽發了支票。納茲蘭亦不相信納吉布的「沙特捐款論」,認為沒證據顯示,已故沙特國王阿卜杜拉曾表示要捐錢給納吉布或大馬,雖然辯方聲稱沙特王室曾致函證實會捐款給納吉布,但納茲蘭指出這些信件存有疑點,那個據稱是沙特王子的寫信人未必跟阿卜杜拉有關係,納吉布也沒查證那些信件。
稱以為沙特捐款 法官不信納
法庭宣判後,約200名支持者在法庭外高叫「納吉布萬歲」。辯方向法庭申請暫緩執行監禁獲接納,但要納吉布繳付100萬令吉保釋金,外加兩人擔保,他亦要每月1日和15日到警局報到。根據司法程序,納吉布仍可上訴至上訴庭,若敗訴可再上訴至聯邦法院。納吉布最後還可要求國家元首給予特赦,但特赦前必須先履行刑罰。
納吉布2009至2018年出任首相,2009年以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為由成立1MDB,至2015年被揭基金未能按時償還欠下銀行及債券持有人款項,調查人員追蹤資金流向後,發現有近7億美元轉了入納吉布戶口。受涉貪醜聞影響,納吉布領導的執政聯盟2018年敗給前首相馬哈蒂爾領導的反對陣營希望聯盟,納吉布下台不久被捕。(星洲日報/路透社/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