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蘭批轉移焦點壞先例 學者斥對受害人二次傷害
【明報專訊】基督教循道徽z聯合教會就盧龍光涉性騷擾再成立檢討小組,最終間接推翻原本調查結果,引起公眾討論。多名關心教會及性暴力的學者與倡議者表示,事件顯示教會及社會處理性騷擾投訴及機制應再反思。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認為,檢討小組報告和盧龍光文章把焦點轉移到程序和泄密,淡化事件本質是性騷擾,擔心成為教會處理性騷擾「壞的先例」,令人對性騷擾定義有誤解,「並非說當對方係女、聲稱自己無心就可以亂薄v,她擔心此事會使相同遭遇的受害人噤聲。
王秀容形容,檢討小組的報告內容用字曖昧,卻讓人感覺凌駕調查小組原本的結論。她指出,一般情G下教會收到投訴後,除可自行成立調查小組,亦應提醒事主可向平機會備案,「讓事主有選擇,平機會處理起碼會保密」。她續稱,教會應制定性騷擾指引,包括完成調查後的上訴機制,「現在像是解散了(調查小組)再成立新小組,這很奇怪,不應突然找另一班人去處理(上訴),通常原本小組主席都會在上訴小組當中」。
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陳慎慶認為,盧龍光文章有淡化性騷擾指控之嫌,信眾閱後或會理解為投訴人性騷擾指控是錯誤;教會再成立檢討小組處理,無視調查小組成員的專業和獨立,讓人感到有教會領袖利用在教會內的人脈關係和影響力,動員其他教牧人員合力推翻調查小組裁決,「這才是程序上的不公義」。陳表示,教會的處理及盧的文章對投訴人十分不公道,造成二次傷害。
受害人若不滿裁決 已過平機會投訴時效
律師莊耀洸稱,由事發至教會檢討小組發表報告相隔15個月,超過平機會規定需於事發12個月內投訴,「從時限上說,假如投訴人不滿教會裁決,她已無法向平機會申訴」。對於檢討報告提到,盧龍光未有被完全告知調查小組獲悉的所有證供及會議紀錄,以致無法全面申辯,莊耀洸同意若紀錄是有關對被投訴人的指控,應向被投訴人披露,讓他有機會反駁,或雙方有機會對質,「這是雙方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