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哭訴受女友游說 施虐案事主認服偉哥:唔想再被打
【明報專訊】現年32歲男子前年經「極速約會」(speed dating)覓得初戀,後疑因行房及置業問題,聲稱遭女友虐待,包括以風筒吹私處、以滾水淋腿等。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指男子有勃起障礙,曾購買服用壯陽藥「偉哥」,男子承認服藥,但反指自己受女友游說後才照做,聲淚俱下稱女友性需求大,未能使她有高潮會捱打,「唔想再因為滿足唔到佢再畀佢打」。
現年39歲的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否認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傷人罪,即前年5月至8月多次在跑馬地一大廈襲擊現年32歲的男子X(案發時30歲)。
辯方稱X風筒吹私處助勃起
X否認:正常男性都唔會咁做
男事主X繼續作供,在辯方盤問下多次哭泣,法官多次介入詢問他需否休息。X供稱,被告性需求大,「每日都要」,更不滿X「冇拍過拖冇性經驗,好快完事」,遂建議X服用壯陽藥「偉哥」。X照做,聲稱「希望買完偉哥之後滿足到佢」,並透露「有幾次滿足唔到佢,所以畀佢打」。
惟辯方指出,有關X聲稱被告於前年8月25日以風筒吹他私處,事實是X因不舉而未能戴上安全套,故親自以風筒吹向私處,「以風筒熱力協助血液循環」,務求有助勃起。X隨即表示「絕對唔同意」,說「呢件事冇發生過,正常男性都唔會咁樣做」,並表示「如果我有性功能障礙,我相信我會用買黻雁禲A唔係咁去『吹』自己」。
屢受襲不分手 X:抱「佢會改」心態
辯方又質疑,X多次受襲仍不與被告分手。X稱,「唔想咁容易放棄呢段關係,我30歲先拍拖,佢係我第一個女朋友」,又說被告曾承諾不再打他,「我抱住佢會改過、佢會對我好鴾葴A」,才續與她交往。審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DCCC1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