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草案 侮辱誹謗英烈列犯罪
【明報專訊】在昨日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為落實中共中央決策部署,適應預防、懲治犯罪的需要,委員長會議提出關於提請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議案。草案共修改或補充刑法30條,修改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擬將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
上述草案針對多個範疇的罪行作出修訂。據中新社報道,草案加強對安全生產犯罪的預防懲治,對民眾熱議的高空擲物、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等犯罪作明確規定,完善懲治食品藥品犯罪規定,完善破壞金融秩序犯罪規定,加強企業產權刑法保護,強化公共衛生刑事法治保障,修改完善生態環境等其他領域犯罪規定等。
草案還規定,侮辱、誹謗英雄烈士,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為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總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驗和需要,與《野生動物保護法》、《生物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修改制定相銜接,包括修改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增加非法從事人體基因編輯、克隆胚胎的犯罪等犯罪行為等;此外,將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除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和「三有野生動物」以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行為增加規定為犯罪,從源頭上防範和控制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