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夜誕嬰棄街頭 未婚媽媽認疏忽照顧
【明報專訊】20歲未婚媽媽今年2月自行在家誕下女嬰後,隨即將女兒遺棄在黃大仙播道會兒童之家門外,女嬰後來被途經的的士司機發現。未婚媽媽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判刑,以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獲准保釋。
稱曾求助男友不果 情急犯案盼給機會
辯方求情時表示,認罪的女被告(20歲)與嬰兒生父拍拖4年,案發當日凌晨自行在家誕嬰,被告的父母當時正在熟睡。被告曾致電男友求助,要求對方致電救護車,惟遭拒絕。被告表示情急下用恤衫包裹嬰兒,並放在附近兒童之家。辯方又表示,被告曾在兒童之家外徘徊45分鐘至1小時,以及按門鈴嘗試尋求協助,但無人應門,形容被告對事件後悔,男友事後亦承諾照顧女兒,希望法庭給予被告機會成為負責任的母親。
案情指,今年2月2日凌晨5時,一名夜更的士司機回家途中,發現兒童之家外放有一個環保袋,袋內傳出哭聲,司機上前查看後發現涉案女嬰,報警求助。當日黃大仙區最低氣溫只有15.9度。警方經調查後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我好驚,唔知點做,就放低個BB鶻蝴D兒童之家門口。」
【案件編號:KCCC2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