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陳同佳案 一審判10年10月
【明報專訊】被稱為「台版陳同佳案」的台灣林姓男子赴香港持槍搶劫案,雖然香港方面拒絕司法互助,檢方依加重強盜等罪將他起訴,台中地院27日依加重強盜罪判處他10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林男案發後羈押至今,院方並召開延押庭,林男提出交保以照顧父親,合議庭仍在評議中。
香港籍陳同家與女友赴台旅遊期間,殺害女友後搭機返港,移交嫌疑人及法律協助等爭議擴大引發喧然大波。台灣林姓男子赴香港持空氣槍行搶名表,犯後逃逸搭機返台案,則被稱為「台版陳同佳案」。
林男在2019年搭機前往香港,先到模型店,購買黑色空氣槍,再攜帶空氣槍搭乘計程車到1家鐘表行,佯裝要購買勞力士名表,拿了兩隻總價約台幣300多萬元的名表,要趁隙逃出被店員擋下,他掏出空氣槍威嚇,與店員發生追逐後順利逃逸,他當天就搭機返台,將贓表變賣得款280萬元。
案經香港媒體報道,台灣方面警政單位向香港警察查詢,得到初步情資,台中檢方展開偵辦,向香港特區政府請求司法互助遭拒,檢調在11月間在林男租屋處,將他逮捕到案,並起獲現金及6隻名表,依加重強盜罪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加重強盜罪判處他10年10月徒刑,犯罪所得280萬元沒收。院方並召開延押庭,林男以羈押期間姑姑過世,父親也因病即將開刀治療,經醫師評估開刀,後僅剩1至2年性命,以照顧父親等理由向法官提出交保,希望以配戴電子腳鐐、向派出所報到取代羈押。